(2016年3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授予平阴县国税局“最佳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平阴县经信局、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阴县检察院、平阴县林业局“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