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履行代表职责、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体现。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2012年换届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不断进步,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其中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议是各地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如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将该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办理结果由全体代表实行票决;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则对市长领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评价试行办法》,规定上一次人代会上的代表议案建议由全体代表在本次人代会上进行现场投票表决……以上事件都标志着人大代表建议评议开始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换届后我县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创新和探索,在全县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评议活动。活动开展两年多来,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现根据我县开展代表建议评议活动的一些实践做法,谈一点看法和体会。
一、开展代表建议评议工作的起因
换届以来,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即,实现办理方式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办理结果从答复为主到落实为主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和建议落实率。以往的代表建议办理,主要以县政府及各建议承办单位答复为主,代表满意率是以常委会收到的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反馈表统计数字为准,有时代表因为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往往只要是收到了承办单位的书面或口头答复,就会在建议办理反馈表上填上满意或基本满意,建议的具体办理或落实进度难以保证。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真实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落实率,常委会决定在全体代表中开展专项评议,对当年人代会上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测评打分。
二、开展代表建议评议工作的具体做法
1、组织各建议承办单位进行自查。为使代表了解建议办理情况,更好对地建议办理进行评议,常委会于去年9月份联合县政府向各建议承办单位下发了《关于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将建议评议表的有关内容发至各单位,要求他们认真对照评议表格,逐项填写表格内容,积极进行自查自纠,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截止9月20日,共收到平阴工业园区、县住建委等18个承办单位的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49件建议意见的自查报告,报告中各单位详细填写了具体承办的每条建议,该件建议的具体承办人员、答复代表的具体方式(面复、信函)、落实情况(已解决、正在办理)等,未落实的建议都分别注明了具体原因。经我们对各承办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的统计,得出结果如下:去年县政府18个单位分别承办了代表提出的49件建议,其中县住建委承办最多,为8件;本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建议办理第一责任人的有16件,占32.7%;49件建议全部实现了面复,面复率为100%,其中有4件建议采取了面复和信函两种答复方式;已落实的为31件,落实率为63.3%,未被落实的建议也都在逐步解决,有些单位还就未落实原因作了详细解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中填写的有关内容经我们系统整理后,统一列入了代表建议办理评议表。
2、代表建议评议的具体内容和结果分析。10月12—14日常委会分5个工作组分头到10个代表团组织代表对十七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所提建议进行评议。代表评议表共分两大部分内容:前一部分主要是各承办单位书面汇报的建议办理的有关事项,后一部分请代表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分为好、一般、较差、不了解四个档次。各位代表在详细阅看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汇报后,再根据自己平时所了解的情况对建议办理进行总体评价打分。评议结束后,共收到各组收回的有效票147张,代表参与率达78.2%,经我们对有效票的整理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果:1、广大对这次评议活动是非常严肃认真的,力求行使好自己的神圣权力。参与投票的代表,大部分都能将各个承办单位及各条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拉开档次,一划到底的现象基本没有,但因为部分建议属于个别乡镇或单位的问题,选择不了解的有一定比例,为此我们特意将测评票进行了分团统计,可以看出针对本团代表提出的建议,不了解的选项有了大幅下降,这本身也能反映出代表的态度是非常认真负责的。2、这次评议结果是比较客观公正的。通过结果可以看出,代表们心中是有杆秤的,凡是认真办理、真正落实代表建议的单位,代表评价都是比较高的,如县教体局承办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的建议》在147张有效票中,代表评价好的票数为107票,一般为14票,较差的为1票,不了解的为25票;《关于规范学生校车管理的建议》分别为102票、13票、1票和31票;县住建委承办的《关于济西工业园聚财路路灯照明的建议》分别为101票、11票、1票和34票,说明大家的看法是比较一致的,正好也与同时进行的代表对五个县政府部门的评议意见高度吻合。3、评议在内容设计和方式方法上还存在值得改进的地方。以往代表建议办理往往是常委会和县政府在每年年初进行部署,中间办理的具体过程都是各个承办单位直接与提建议代表联系,最后统计出的代表满意率是以承办单位发给代表填写的建议办理反馈表为准。在整个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参与较少,往往是比较被动的。大部分代表存在碍于情面或不愿得罪人的心理,最后得出的代表满意率往往存在一定的“水分”,这次评议的结果与今年收到的建议办理反馈表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事实说明,对建议实行“面对面办理,背靠背评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如何进一步消除代表的思想顾虑,真实摸清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这也正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深入研究思考的一个的问题。另外,评议时留给代表们审阅各条建议办理情况的时间也相对较短,使部分代表在打分时选择了不了解这一项。
三、对今后开展代表建议评议工作的几点想法
我县代表建议评议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得到全县人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在社会各界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确实产生了良好效果,但因为是初次开展这项活动,有些做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现结合兄弟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谈几点想法:
1、加强建议办理评议工作的制度建设。近几年来,常委会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了网上办理、面复反馈、重点建议督办、建议办理视察等多种行之有效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和方法,去年我们开展的建议办理评议仅是一种初步尝试和探索。要长期坚持下去,需要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制订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对整项工作的操作主体,方法步骤、评价标准等作出规定,经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形成文件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这样一方面可以引起承办单位和广大代表的重视,从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有关各方面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安排工作的贯彻实施。
2、做好与其他工作的结合,使建议办理评议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建议办理评议工作与常委会日常开展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联系代表、代表建议办理视察以及最近开展的评议政府部门等项工作结合起来,互相参考,共同推动。在评议时间上可以加长,以便使各个承办部门与提建议代表进行充分的交流和互动,使建议办理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另外也可以使代表对各件建议的办理情况有更加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在评议内容上可以增加,不仅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作出整体的评价,而且对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答复方式、具体落实情况等都可以作出具体的量化评价,可以留出一定的栏目让代表对如何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表意见,从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入落实。
3、充分运用好评议结果。实践证明,评议建议办理不是简单地为了评议而评议,推动代表建议的深入落实和不断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才是目的。测评结果出来后,对于代表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不仅要让他们查找原因对建议重新办理,严重的要在第二年的评议工作中报告重新办理的情况,并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最终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是地方人大督办代表建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创新和探索,虽然它在方式方法上还有一些不太成熟的地方,但如果能长期坚持下去,并逐步总结和完善,相信能对人大的工作增添一种新的监督方式。 |